河南省国资委关于明确河南日报 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发布媒体的通知 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各有关产权交易机构: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应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上,经与河南日报社协商后,现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事宜通知如下: 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应进入省国资委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规范操作。详见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14号和豫国资产权函[2005]8号文件。从2005年6月起,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由各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格式起草、盖章后,统一在《河南日报》上发布。 联系单位:河南日报广告部 联系人:刘广尧、马泰 联系电话:65796126 65796127 65796121(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