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6-20 00:00  
    

中共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郑国资党文﹝200822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产权市场、控股公司,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郑州市信访工作八项制度》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实际,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信访工作党委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郑州市信访工作八项制度》和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制度建设(80分)

1.党委(支部)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0分)

单位应召开党委(支部)会研究信访工作和疑难信访案件,每季度不少于1次。

说明:以会议记录为准,少一次记录扣25分(所有扣分以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下同)。

2.一岗双责制度(8分)

党政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信访工作应做到每季度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亲自协调处理分管部门的重大信访事项;分管部门不发生市以上(含市级)重大上访事件。

说明:本单位每发生一起赴京、到省、市的重大上访事件的,分别扣432 分。

3.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0分)

单位领导要坚持每周三公开挂牌坐岗接待上访人。领导接待日要做到有访必接,切实把领导接待日变成信访工作日。

说明:在平时的抽查中,凡发现领导接待日无领导坐岗(指单位确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访的,每次扣1 分;领导接待记录中,未接待记录、未接待领导或上访人签字的,视为未接待,每次扣1.5分。

4. 领导包案制度(8分)

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信访事项都要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按期结案。

说明: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未确定领导包案的,每起扣2分;未按期办结,每起扣0.5分,少办结一起扣1分。

5. 领导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制度(6分)

单位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不少于总件数的70%,并做到批、办意见具体,案案有结果。

说明: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6.矛盾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9分)

单位每月要定期组织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消除,并于当月10日之前将“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国资委信访工作部门;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应按要求参加市国资委召开的矛盾排查会议,汇报本单位矛盾排查及稳定情况。

说明:未定期排查,一次扣1 分;未按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未按要求参加市国资委召开的矛盾排查会议的,一次扣1 分。

7.现场劝返集体上访制度(9 分)

凡发生赴京、省、市等有关部门集体上访事件,单位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解答信访人提出的疑问,并协助做好疏导劝返工作。同时向市国资委领导和委信访工作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电话报告,事后应补书面报告。

说明:发生集体上访,单位领导未及时赶到现场,每发生一次扣3 ;劝返效果不好的,每发生一次扣2 ;漏报一次扣1 分。

8、信访件办理、催办、督办制度(20 分)

单位要认真办理转办的信访件,并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需落实的应跟踪督促落实。

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和拿出处理意见的,一起扣5 分;处理意见含糊不清,一起扣2 分。

(二)基础保障(20分)

1.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5 分)

单位应成立信访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大型企业要设置独立的信访工作部门或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说明:未成立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扣2 分;没有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扣2 分;未设置独立的信访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的,扣1分。

2.信访接待场所(5分)

单位应设置“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接待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和《信访条例》、《上访须知》及《办理程序》等宣传版面。

说明:没有设置接待场所的,扣3 分;标志设置不全的,扣2分。

3. 探索信访工作新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总结(5分)

积极研究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按时上报半年(710日前)和年度(下年度110日前)信访工作总结。

说明:不按时上报的,一次扣2.5分。

4.登记、统计工作(5分)

单位应按照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台帐、档案,规范各种登记、统计。

说明:登记、统计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制度建设80分、基础保障20分。按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排序,作为评价工作和奖优罚劣的依据。

2、市国资委设立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

3、采取平时抽查(由市国资委信访工作部门负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比较评价和实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4、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引发大规模越级上访或恶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单位的年度评先资格。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信访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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