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表时间:2005-09-14 00:00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郑政〔20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发挥商贸优势,拉长工业短腿,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省会城市的首位度,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和大企业(集团),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

    (一)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步伐。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进度要求是:

    ──2003年底前,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造,建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市直属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县(市)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商业、建筑等行业的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商业、建筑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二)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确保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1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以上;到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突破410亿元。

    ──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到2003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13户,其中宇通集团、郑州日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中铝股份河南分公司销售收入超45亿元,郑煤集团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

    ──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到2003年底,汽车、煤、电、铝及铝制品、食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和纺织等优势产业的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20亿元以上;到2005年,这些行业实现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力争由2002年的43%,提高到50%以上。

    ──抓好一批大项目。重点抓好31个技术改造项目。2003年全市完成工业技改投资力争达到40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强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围绕股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凡属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通过产权转让、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债转股、规范上市及职工持股等形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改造、改组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大于负债的企业,可通过出让净资产进行整体改制;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局部优势尚存的企业,可以局部剥离盘活,分立经营;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也可给予优惠政策转让。

    2.经市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可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价格转让给企业经营者及经营者群体、职工、社会法人和外商。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价款的,可给予10%的优惠;一次性付清价款有困难的,可在3年内付清,首期付款不得低于50%,其余部分在产权过户后,受让方须向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办理抵押手续;在3年内付清价款仍有困难的,受让方须向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办理借贷手续,并追加抵押个人或法人的有效资产。在未付清全部价款前,受让方无权对受让资产进行处置。

    改制企业提留职工安置费后国有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负值部分可视作改制后企业的经营性亏损,按规定进行抵扣,也可在3年内由市财政用该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弥补。

    3.必须切实做好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国有企业改制时,应首先一次性从净资产中提留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全民固定工按全市职工上年年均工资的3倍提留,合同制职工按全市职工上年年均工资的1倍提留。国有企业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为:全市职工上年年平均工资乘以3除以30乘以实际工作年限,30年封顶。合同制职工的补偿标准为: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1985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全民固定工的提留和补偿标准执行;1985年底后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合同制职工的提留和补偿标准执行。

    4.落实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在企业改制后的医疗保障。国有企业改制时,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的提留标准为:医疗费总额=上年度本市机关、全供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企业离休人员人数×10+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人数×3。

    5.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企业改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在企业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的职工,包括符合该条件、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退休手续。这一期间的生活费可按最低不低于当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支付。期间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应支付的生活费,可从改制企业净资产或有效资产中一次性提留,交给改制后的企业,用于这部分费用的支出。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企业内退职工本人上年缴费工资的120%为基数进行提留,生活费按企业实际发生数提留。实行内退的职工,不再从企业国有净资产中提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6.加强和规范改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在改制过程中,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准许,并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劳动者原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并愿意与改制后的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改制后的企业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向选择的原则,与劳动者变更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企业改制后,与原企业职工变更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企业工龄重新计算。

    7.认真解决好企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的改制问题。企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的,可随企业一块改制;是独立法人且具备改制条件的,可单独进行改制;是独立法人但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离退休人员医保费用,由开办企业自行负担。劳动服务公司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对职工的欠债和外债,由劳动服务公司承担。

    8.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品牌和资信优势,兼并、收购、重组相关企业,壮大企业实力。企业要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使企业真正精干主体、集约经营,提高效益和竞争能力。

    9.拓宽劣势企业退出渠道。对于产品无市场、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技术落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实行破产关闭,使其尽快退出市场。

    10.规范对改制企业的审计、评估。按照财政部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有质资的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评估费用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支付),并组织市经贸、审计、国土、房管等部门按照财政部财企[2001]801号文件要求对评估项目进行论证核准。

    11.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要逐步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形成按劳动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12.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

    (二)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13.实施抓大促强“3512工程”。

    “35”即:按照十六大“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培育壮大一批大企业(集团)。重点抓好35户发展前景好、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由市领导分工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制订培育大企业(集团)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到2003年底,在重点培育企业中,实现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要达到2户、超30亿元的2户、超10亿元的9户。到2005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要达到3户,力争1户企业销售收入超百亿元。

    “1”即:通过抓大促强,确保到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以上。

    “2”即: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以上。

    14.抓好一批大项目,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围绕全市重点行业,采取存量调整与增量投入并举的措施,抓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提升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抓好31个技术改造项目,其中6个重点国债项目、5个双高一优项目、15个结构调整标志性项目、5个退内进外项目。2003年全市力争完成技术改造投资40亿元。

    15.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名牌战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重点抓好35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其科技开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抓好45个省、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开发一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名牌培育活动,组织名牌产品展示展销会,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争创一批国家名牌和驰名商标。

    16.建设一批特色工业。以县(市)、区和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郑州牌”的特色工业。重点发展巩义回郭镇的电缆电线业、荥阳的阀门制造业、新密的造纸业、二七区的食品机械制造业、新郑的食品加工业等;扶持以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公司为主的精细化工工业、以豫联能源集团为主的铝电工业,使之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企业集群。

    17.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坚持发展大企业集团与扶持中小企业并举,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民间信用担保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向“高、精、特、新”方向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8.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我市的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力度,更多地引进民资、内资,使民资、内资成为我市招商引资新的增长点。大力开展产业招商、专题招商,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积极开展上下游配套产业招商,注重引进一批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区域带动性强的工业项目。同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到我市投资建厂。

    19.建立工业发展资金,加大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贴息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建立企业奖励资金,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

    20.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市主要新闻媒体上要开辟工业发展专栏,大力宣传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要定期举办企业发展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强力推进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21.各级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企业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等制度,确保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2.成立郑州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

    23.从市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驻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组,加强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督促指导。

    24.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对全市工业发展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实行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并跟踪考核,季度通报,年终考评,对目标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破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和部门利益,努力形成各方面理解、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改革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6.重视和发挥企业党组织及工会的作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增强改革发展意识,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投身到企业改革发展中来。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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