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统计评价处   发表时间:2010-12-24 00:00  
    

郑国资2010294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资评价[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135日之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

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

联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371——67189060

电子邮箱:zzgzw@sina.com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