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0〕29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资评价[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1年3月5日之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 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 联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371——67189060 电子邮箱:zzgzw@sina.com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