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督导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06-26 10:32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治市〔2018〕1号)要求,为总结宣传我市国资系统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更好的指导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市国资委决定于近期对我市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各市管企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督导与更好地完成“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创新相结合,与提高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相结合,按照省、市“七五”规划总体要求,监督检查“七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推动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河南省国资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郑州市2016-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郑州市国资委2016-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组织落实情况。

(二)学习宣传宪法、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全国两会精神情况。

(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工作机制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五)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或市管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六)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对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的指导推动情况。

(七)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及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情况。

(八)市管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处理和备案情况,法律意见书的报送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三、时间步骤

此次督导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下旬,由各单位认真梳理“七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再开展自查。第二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市国资委安排督导人员进行检查抽查。第三阶段:7月下旬,总结汇总,上报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市国资委组织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督查以企业报送的资料为依据,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实地验收,步骤包括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法治宣传资料(简报、照片、会议记录)等,力求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准备,搞好自查,确保中期督导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实事求是,确保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督导过程作为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契机,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为下半段“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三)认真总结,搞好宣传。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要结合督导工作,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前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七五”规划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七五”规划以来的工作成就,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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