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指导验收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04-26 10:07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

工作调研指导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2016年是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我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六五”规划)的总结验收年。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治市〔2016〕1号)要求,为总结宣传我市国资系统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市国资委决定于今年4月对我市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各市管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调研指导验收与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创新相结合,与谋划“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相结合,按照省、市“六五”规划总体要求,全面调研指导验收“六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推动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调研指导验收主要内容

(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河南省国资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郑州市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郑州市国资委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组织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工作机制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四)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或市管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五)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对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的指导推动情况。
    (六)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及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情况。
    (七)市管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处理和备案情况,法律意见书的报送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三、调研指导验收方式

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市国资委组织检查验收组开展调研指导验收。验收以企业报送的资料为依据,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实地验收,步骤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问卷调查等,力求调研指导验收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调研指导验收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实事求是,确保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调研指导验收过程作为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契机,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为“七五”规划的制定打好基础。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管企业要结合调研指导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六五”规划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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