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1〕11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发《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现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