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信访工作处   发表时间:2011-02-18 00:00  
    

郑国资201123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春节期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共发生重大事故死亡22人;发生较大事故16起,死亡和下落不明68人;发生火灾事故11813起,死亡40人,受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达5600余万 (不含沈阳市皇朝万鑫酒店火灾财产损失)尽管我市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春节期间未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和火灾事故,但从节前我委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暗查的情况看,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依然存在。因此,各市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确保安全

春季天干物燥,是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各市管企业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科学组织生产

各市管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层面,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每个岗位,要科学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现象发生。

(二)确定检查重点,做好安全防范

商业企业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以及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在商场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大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车站,严格查处旅客携带的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危险物品被旅客带上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同时要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停业运营,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建筑施工任务紧、施工队伍流动性加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工程队伍、机械装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坚决消除习惯性违章现象,切实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的企业要严格遵守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的各项规程,特别是要做好运输环节的整治工作,防止交通事故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凡设立有学校、幼儿园的单位,要重点开展一次严格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学生宿舍、教学楼、接送学生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食堂、锅炉房、实训楼、物资仓库等易发火灾重点部位,严查违禁物品有没有、安全教育到不到位、消防设备是否有效。

其他市管企业要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要场所、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强化管控,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以及“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等不良作风仍然存在的现象,各市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特别是基层岗位和一线员工的安全宣传与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侥幸松懈思想。

三、要求

各市管企业自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情况于218号前以文字形式报委安全生产办公室。委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进行抽查或暗查,抽查与暗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67189004    联系人:吴克奇

电子信箱:xfgzc@163.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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