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0〕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2009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有关市属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现将省国资委《关于2009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10]8号)(附件1)转发给你单位,并就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6]192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的规定,负责完成对所出资企业2009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并形成汇总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于 二、各有关市属企业负责完成对本企业和各级控股或参股企业2009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和各级控股或参股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附件2),于 三、所出资企业及各级控股或参股企业2009年度发生新设、变更、注销等经济行为未及时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的,此次应及时向同级国资监管部门申办。 各单位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郑州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联系。 联系方式:产 权 管 理 处 安 培 0371-67189072 企业资产管理处 王松峰 0371-67189054 事业资产管理处 王冬梅 0371-67189067 行政资产管理处 邱 林 0371-67189066 附件:1、省国资委《关于2009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