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0〕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分布状况,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管,更好地为产权登记年检工作打好基础,按照省国资委的统一安排,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71号)规定,请你单位将2009年度办理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和注销情况认真审核后,填写在汇总统计表中(后附),并形成分析汇总报告,于2010年元月8日前将统计表和分析汇总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郑州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邮箱:zzgzcqc@126.com。 从2010年元月起,按照省国资委统一要求,产权登记工作须建立月报制度,并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6]192号)的要求办理登记,并于次月2日前将上月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发生的数据汇总统计表发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产权管理处 安培 电话:0371-67189072 附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据汇总表
二○一○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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