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县市、区国资工作问卷调查活动
来源:法规处   发表时间:2014-01-17 0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国资机构依法行权履责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实际,政策法规处归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如何组建和发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使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10个研讨题目下发给登封市、新郑市等16个县(市、区)开展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县(市、区)国资工作问卷调查活动。

调查问卷下发后,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都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及时与政策法规处沟通反馈。通过反馈信息,当前,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有管城区国资局、经开区国资办等2家;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的有郑东新区国资办1家;作为财政局内设机构的有金水区国资办等11家。将行政事业资产纳入监管的只有中牟县国资局等10家。截止到2013年底,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共监管国有企业约153家,资产总额约为774亿元。针对十个研讨题目,大部分县市区都能结合本地实际,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对本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呈现了工作的新谋划,新思路,新亮点。

通过这次问卷调查活动,不仅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对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进一步学习和理解,还引导了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立足当前国资国企改革新形势,着眼国资监管新布局进行深入思考,为新形势下我市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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