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职工分流工作进展顺利
来源:企业改革改组处   发表时间:2013-12-26 00:00  
    

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为隶属于市工信委的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于1998年停止经营。由于该公司与郑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联建房产及土地分割存在纠纷,改制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职工反映强烈。为推进企业改制进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收回该企业与郑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联建的房产及该房产使用的土地,并依据改制政策对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职工实施全员分流安置。

根据郑改发办〔20124号会议纪要,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职工全员分流工作于2013年初开始启动并成立了由市国资委、工信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分流工作组。经过工作组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职工分流安置的审计原则,我委委托中介机构对职工安置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要求企业对《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职工安置费)进行内部公示。以便职工充分掌握有关安置政策、安置范围、计算方法等,并对职工进行答疑释惑。由于前期政策宣讲到位,工作细致扎实,公示期间,职工无人对《专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

按照改制程序,下一步郑州市机械工业贸易总公司职工全员分流安置费用由市企改办备案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后拨付企业用于安置职工。届时长期困扰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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