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 不断加强市国资委反腐倡廉建设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表时间:2012-06-06 00:00  
    

反腐倡廉建设,贵在预防,重在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是预防和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2012年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国资委2012年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

方案就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做了说明。明确了清权确权,规范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明确责任,建立防控机制;开拓创新,推动发展提升四项主要任务。围绕四项主要任务明确了推进实施的四个阶段,重点对风险排查评估进行了详细说明,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和低风险等级,并依据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建立责任机制,明确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或未根据实际完善风险防控制度,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方案有较强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必将对市国资委部门重点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和服务于郑州都市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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