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
来源:企业分配处   发表时间:2012-03-05 00:00  
    

近日,有关部门领导和我委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新民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省内五个地市介绍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先进经验。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桑金科同志部署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等项工作,并强调指出,在今年3月“要约行动月”活动中,一是要审时度势,切实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抓住时机,三月份掀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热潮;三是要着力解决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实效性;四是要认真把握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真实内涵,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贯彻落到实处;五是要运用更多资源形成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合力。刘新民主任总结指出,要持续发扬迎难而上、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继续健全并加强领导责任机制,坚持党政主导,三方配合,依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进行。

会后,郑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元法同志立即召开了我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参会部门负责人会议,结合郑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即组织成立督查小组,以日通报的形式进行督导,抓出典型,突出实效,于近期出台本年度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有重要意义。我委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自2010年全面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我们及时拟定印发了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各国有企业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们按照2012年度郑州市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管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县()区国资部门督促其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合理控制国有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们将拟定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郑州市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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