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资委圆满完成2011年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
来源:规划发展处   发表时间:2012-01-09 00:00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郑州市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市国资委系统共有3家企业6个项目被列入今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累计总投资额26.2亿元,2011年计划完成投资2.6亿元。6个重点建设项目分别是郑州交运集团郑州公路主枢纽客运北站项目、郑州交通建投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公路客运站项目、郑州污水净化公司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至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中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污泥处置利用项目、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和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市重点项目办的具体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委及重点建设项目所属企业作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6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3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

我委成立了“市国资委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郑国资〔201177号),由委主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5名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括规划发展处、企业资产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办公室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协调我委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全系统的目标责任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1.列为相关企业目标管理责任。按照《郑州市市管企业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郑国资〔201174号),将我委对市政府承担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列为相关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内容之一,并与企业签订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2.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下发通知,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列入《郑州市国资监管2011年重点工作分解》(郑国资〔201151号),并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严格实行主管领导责任制和处室目标责任绩效考核。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我委系统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委建立和实行了重点建设项目月报制度、季度检查和项目建设重点阶段检查制度、发现和解决问题台账制度、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委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力度

1.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听取各种汇报和审、批阅文件等方式,多次对重点工作进行协调和批示,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全年出台工作方案、计划和下发相关文件通知9项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投入情况,并协调解决、帮助相关企业解决资金、进度、征地、道路建设、施工和招投标等多方面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3.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每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下基层联系指导工作和查看联系项目进展情况,并开展协调服务。每月平均1-2次以上,累计超过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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