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政策 树立新理念 推动产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产权管理处   发表时间:2011-12-23 00:00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支持和指导地方国资监管机构更好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河南省国资委先后举办产权管理业务培训。我委相关处室以及部分市属企业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对以往出台的产权管理法规规章进行了归类总结,对新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即将出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细致诠释,并结合案例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操作实务、资产评估最新政策、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操作要点等业务进行了专题讲解。

    会议强调,要把产权管理工作作为国资监管的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工作抓好,树立“大国资”理念,把握好 “产权管理制度化、制度执行程序化、程序操作信息化、系统运作规范化”的工作方法,以“推动流转、防止流失、优化配置、提升价值”为工作定位,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善于总结,积极创新,推动产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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