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印发实施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11-06-27 00:00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监管力度,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代拟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并征求了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通过多次修改完善后,报经市政府审定,于2011526日以郑政〔201136号印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1年开始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拟订,既依据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此项工作的规定,同时又充分结合了郑州市实际,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程序、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制定、预算草案的编报以及县(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指导等内容中均体现了郑州市国资监管工作的特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印发实施将指导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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