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11-03-14 00:00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做好2010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报告工作通知第通知》(豫国资产权〔20117号)的要求, 我委组织相关处室对2010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认真汇总分析,并已将有关情况形成分析汇总报告报送省国资委。

2010年度,经我委备案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共计24个,资产调整后账面价值308911.21万元,资产评估价值356755.19万元,评估增值47843.98万元,增值率为15.49%

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按企业类型分,国有企业8个,增值率为9.25%;股份有限公司4个,增值率为-84.00%;有限责任公司9个,增值率为133.61%

二、按经济行为分,企业改制项目1个,增值率为0.05%;产权(股权)转让项目10个,增值率为81.71%;非国有8个,增值率为0,其他12个,增值率为276.35%

三、按评估增减值分,24个评估备案项目中,有15个项目资产评估增值,占评估项目的62.5%,其中公司制改建项目1个,产权(股权)转让项目8个,资产转让项目6个;有9个项目资产评估减值,占评估项目的37.5%,其中以单项资产转让居多,减值的原因:一是评估对象多为企业长期闲置固定资产、不良资产或拟报废拆除的资产,账面价值一般较大,使用价值较小,评估后有较大减值。二是为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转让主要评估方法多数采用的是重置成本法或市场比较法,以现实重置或近期交易为参照,评估价值会有所减少。

此外,分析汇总报告还结合我委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省国资委提出了建议,为今后资产评估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最大限度维护出资人权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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