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市属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审核工作顺利结束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10-12-14 00:00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国有破产企业和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4]75号)、郑劳社[2004]5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8]15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属国有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08]55号)规定,我们对申报参加2011年度医保统筹的123户企业的性质、隶属关系、困难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申报的123户企业中,7户为本年度新增申报企业;108户为2010年度及以前年度已报批参加医保统筹并继续申报的企业,其中破产企业42户,困难企业66户;8户为2010年度及以前年度已报批参加医保统筹并继续申报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目前我委审核工作已顺利结束。

近日,我委已将审核情况总结连同企业档案材料一并转市人社局,待提交人社、国资、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会审会议研究审定,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即由财政部门拨款、人社部门办理医保统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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