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年薪制企业负责人任期(离任)责任风险金综合审算兑付方案(草案)》印发试行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10-11-04 00:00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审算兑付管理体系,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72号)及《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国资〔20071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国企实际,市国资委拟定了《郑州市年薪制企业负责人任期(离任)责任风险金综合审算兑付方案(草案)》,并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及企业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经研究审定,于1020日以郑国资〔2010229号印发试行。

该方案在郑政〔20072号及郑国资〔2007179号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规定了关于企业负责人任期(离任)责任风险金的综合审算兑付管理的有关具体内容和程序,即企业负责人任期(离任)责任风险金,依据其任期企业干部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等,并结合企业实际综合审算兑付。同时该方案再次明确了企业或负责人未按规定缴纳责任风险金、超过核定年薪额度发放薪酬、超标准支付其它福利性报酬等责任风险金扣减事项,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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