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圆满结束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10-10-26 00:00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0]62号)的要求,政策法规处将我委自成立以来至2010531日期间,以市国资委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此次清理,涉及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如:《郑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郑国资[2005]126)、《关于建立市属企业涉讼案件备案制度的通知》(郑国资[2006]6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信访评估办法>的通知》(郑国资[2010]94)等共33件,其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有效的28件,决定宣布失效的5件。

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虽然已告一段落,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委将继续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批、审查和备案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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