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在绿城广场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   发表时间:2009-05-27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已于今年51日正式施行。为宣传、贯彻好《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准确地传达这部新法律的要义和规定,切实提高我市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524日上午,郑州市国资委在绿城广场组织开展了一场《企业国有资产法》集中宣传活动。

《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权益归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等基本问题作出了规定。它的颁布实施,不仅对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为国有企业依法运营好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活动由郑州市国资委主办,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和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36家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55块、横标32幅、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通过各具特色的展板宣传、认真细致的解答现场提问等形式,及时有效地让广大市民知晓《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其主要精神,了解国资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国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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