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出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经济实体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资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表时间:2009-05-27 00:00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经济实体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资监管工作,促使资产配置更加有效合理,管理依法规范,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近日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经济实体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资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经济实体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决定企业改革与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