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建立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发表时间:2009-01-15 00:00  
    

针对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各监事会之间经常性交流机制缺失、与委整体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在认真分析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委决定建立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于200919下发了《关于建立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对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确定了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组成人员、主要任务和召开时间等。

《意见》明确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监事会监督水平,强化各监事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灵敏性和实效性。确定联席会议由委常务副主任、主管监事会工作的委领导和监事会主席组成;确定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沟通工作情况,探讨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研究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措施等;规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各组成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0091月起,将按照《意见》要求召开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及时汇总分析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对联席会议制度予以改进和完善,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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