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国资委拟向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为做好准备工作,我委于6月6日开始对市管国有企业进行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监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