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09-10-22 00:00  
    

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7]2号),我委研究制定了实施配套的《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072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河南省国资委及相关地市关于企业负责人基薪、绩效薪等年薪测算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即年度全部收入)的测算确定。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年薪主要由基薪、绩效薪构成。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即基薪、绩效薪等)所涉及的有关经济指标数据,均采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专项审计后确认的指标数据测算确定。

第二章  基薪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基薪按《关于基薪测算》(见附件1)综合确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三章  年度绩效薪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与企业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按定量考核指标和定性考核指标审算结果,确定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其绩效薪在基薪的0-3倍之间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绩效薪N=基薪W×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U

第七条  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U,由经营业绩考核系数U1和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U2构成。

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U=经营业绩考核系数U1×所占权重百分比+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U2×所占权重百分比

经营业绩考核系数U1,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U2,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按年薪考核指标计算口径、通过专项审计认定的修正指标数据测算结果和定性考核指标结果综合确定。

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系数与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所占百分比,结合企业实际,由市国资委每年审核确定一次。

第八条   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U2(见附件2),根据企业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和绩效定性管理指标的审算得分及审算分级确定。

第九条   企业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和绩效定性管理指标权重由市国资委确定,每年核定一次。

第十条   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包括主要指标和个性指标,由市国资委每年确定一次。

(一)个性指标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结合企业实际综合确定。其中,对承担政府指令性社会公益性项目较多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承担的不同职责及绩效薪酬考核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主要指标和个性指标的权重,由市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年度各项指标考核值的确定,若年初企业与上级部门签订目标值的按其目标值;若未签订目标值的,经审核,原则上按不低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遇企业考核指标出现较大偏离的,由企业申报详细材料情况,市国资委审定是否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企业年度绩效定性管理指标审算的结果,按《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072号)文中,第四条实行薪酬管理企业应具备的6项条件,以及市国资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关于企业定性考核指标目标管理规定综合审算确定(见附件3)。

第四章  任期绩效薪

第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执行。本细则所称任期按三年为一个周期测算。

第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薪延期兑付收入与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结合企业实际,根据任期绩效定量指标和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绩效薪综合测算结果指标审算得分及审算分级综合确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   任期绩效定量指标设M项,考核目标值及所占权重分值由市国资委在任期考核内确定一次。

第五章  激励与奖励

第十五条  中长期激励是指股份制企业可比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8号)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拟订切合自身实际的股权激励办法,报市国资委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特别奖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的嘉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基薪测算

          2、关于年度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测算

          3、关于年度绩效定性管理指标测算

          4、关于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得分及分级测算

1

关于基薪测算

基薪测算公式:   W=W0×L×R

其中:W为企业负责人基薪;W0为基薪基数;L为综合测评系数;R为其它调节系数。

一、基薪基数W0

W0=A×[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1+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2+市属国企(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A3]

A为工资系数,Ai为各自所占权重

二、综合测评系数L

L=G×B1+M×B2

其中:G为规模系数;M为工资调节系数,Bi为各自所占权重

(一)规模系数G

      G=z×C1+x×C2+j×C3+y×C4

其中:①、z为按总资产计算的规模系数,即:

z=1.1550×Z0.2417Z为企业年末总资产“亿元”)

②、x为按主营业务收入计算的规模系数,即:

x=1.7889×X0.1291X为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③、j为按净资产计算的规模系数,即:

j=1.7828×J0.1281j最小值为1J为企业年末净资产“亿元”)

④、y为按利润总额计算的规模系数,即:

y=2.6729×Y0.1375y最小值为1Y为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亿元”)

⑤、Ci为各自所占权重

(二)工资调节系数M

M=[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市属国企(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1/2  M2.5

三、其它调节系数R

R主要考虑企业经营难度、行业特点以及总资产贡献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率、测评误差等因素,由国资委确定,取值范围在1.01.5之间。

注:(一)规模系数GzxjyCi的回归方程式由市国资委确定,每年核定一次。

2

关于年度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测算

一、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考核计分规定

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中的主要指标和个性指标,每年由市国资委从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中选取N个。

企业负责人完成考核值时,得基本分;如果考核值为金额类的,超过考核值时,每超过N1%,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N1%,扣1分。如果考核值为比率的,高于考核值时,每高于N2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N2个百分点,扣1分。

Ni和绩效定量修正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二、年度绩效薪综合修正指标审算得分

年度绩效薪综合修正指标审算得分=∑年度绩效定量修正指标得分×权重百分比×经营难度系数+绩效定性管理指标得分×权重百分比×经营难度系数

上述年度绩效薪综合修正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三、经营难度系数

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职工平均人数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四、审算分级

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修正指标综合测算考核结果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分值及区间设定由国资委每年审核确定一次.

五、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计算公式

1〉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

绩效综合修正系数= 2+(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A级封顶分数-A级起点分数)。

2〉当考核结果为B 级时:

绩效综合修正系数=1.5+0.5×(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

3〉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

绩效综合修正系数=1+0.5×(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

4〉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

绩效综合修正系数=(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

5〉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

绩效综合修正系数= 0

3

关于年度绩效定性管理指标测算

(一)企业发展规划(0-D1分)。制定、实施适合本企业实际的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相应的筹资、投资、开发、重组等经营策略,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三项制度改革(0-D2分)。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内部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合理拉开内部分配差距;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年薪的增长基本同步。

(三)社会贡献(0 D3分)。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国家税收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用;遵守诚实信用等商业道德,廉洁经营,维护企业声誉;重视环境保护,建立责任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企业基础管理(0-D4分)。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健全生产、物资、销售、财务、设备等基础管理机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五)领导班子建设(0-D5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交办的各项任务;班子合力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搞好班子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

(六)企业党建及廉政建设(0-D6分)。加强党员发展和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企业领导人员认真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七)社会评议及文化建设(0-D7分)。服务社会,建立服务型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行风评议,达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树立企业形象,创先争优,成效显著,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内部环境,提高企业凝聚力、竞争力。

(八)维护企业稳定(0-D8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及时排查掌握企业不稳定因素,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企业各种矛盾,避免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

(九)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0-D9分)。实施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建立有效机制。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推进技术创新(0-D10分)。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特别加分:上述各项指标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及市级表彰奖励的(含单项指标获市级以上名次奖),每项指标特别加分最多加T分。

定性考核指标基本分Di总和为100分。该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和全部指标特别加分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年度绩效定性管理指标审算得分,由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及依据,市国资委每年综合审定一次。

4

关于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得分及分级测算

一、任期绩效考核指标计分规定

1、任期绩效定量指标由市国资委从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中选取M个。企业负责人完成考核值时,得基本分;如果考核值为金额类的,超过考核值时,每超过M1%,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M1%,扣1分。如果考核值为比率的,高于考核值时,每高于M2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M2个百分点,扣1分。

2、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指标,企业负责人三年内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每得一次A级的得F1分;每得一次B级的得F2分;每得一次C级的得F3分;每得一次D级的得F4分;每得一次E级的得F5分。

Mi Fi 和任期绩效定量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二、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审算得分

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审算得分=∑任期绩效定量指标审算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指标审算得分  

上述任期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三、经营难度系数

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职工平均人数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四、审算分级

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薪综合测算结果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级别。审算分级方法与年度绩效薪审算分级相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