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09-10-22 00:00  
    

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

《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511    郑国资〔2006116


各市属企业:

为加强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工作,按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促进市属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们制定了《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郑州市国有企业全面完成与市国资委签订的各项责任目标,充分调动郑州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促进市属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目标管理工作的依据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郑国资[2005]210号)、中央和省、市关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按照郑州市国资委与市属企业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包含经营业绩目标、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三部分)对企业进行年度目标管理。。

二、目标管理的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初,市国资委与各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管理责任书包含经营业绩目标、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三部分内容。

(二)根据综合考评、分项实施的原则,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国资委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进行。

(三)年度终了,各企业对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目标进行总结,自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市国资委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市国资委组成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按照“一听、二看、三测、四谈、五评”的考核程序,听取企业负责人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最后市国资委对各企业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五)通报目标管理工作综合评议结果,对“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郑州市国资委成立郑州市国有企业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企业干部处、党建工作处、纪检(监察)室、信访工作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分配处等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方法

(一)目标管理工作基本分为300分,经营业绩目标、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各基本分各为100分。

(二)考核评分以各企业承担的年度目标单项分值为基础,采取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方法,超额完成任务的项目按比例加分,任务未完成的项目按比例扣分,加分和扣分比例不超过本项基础分的20%

(三)没有签订经营业绩目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企业,该项目标得分按照基本分100分计算。

(四)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核评分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五、评比与奖惩

(一)考核分“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目标未完成单位”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名额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二)对“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颁发证书,实施奖励。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2、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3、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1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分类确定。若某项指标未达到基本分,则该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项指标计分

⑴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30分,下限为24分,上限为36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时,加1分,最多加6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时,扣1分,最多扣6分。

对目标利润值定为正值的盈利企业,计分公式为:

对目标利润值定为负值的亏损企业,计分公式为:

⑵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基本分40分,下限为32分,上限为48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5%时,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时,扣1分,最多扣8分。

计分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得分=40+(实际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0.5%

对净资产为零或负值的企业,不考核净资产收益率,而考核总资产收益率。

⑶分类指标:分类指标为两项,每个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下限为12分,上限为18分。分类指标若为绝对值指标,打分方法与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类同;若为相对值指标,打分方法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类同。


附件2

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一、政治素质方面(25分)

1、有坚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想信念,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对委党委部署的各项活动、学习和会议任务能认真落实;无散布非法言论或参加非法组织,班子成员出差等外出及时请假。(5分)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较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3、顾全大局,坚持把企业的改革发展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企业有中长期发展规划。(5分)

4、企业党组织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内部和谐稳定,企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纪委、工会都能发挥良好作用,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5分)

5、举行各种不同形式的职工培训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企业无重大集体上访案件。(5分)

二、经营业绩方面(25分)

1、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企业的生产经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目标明确,有年度工作目标并得到落实。(5分)

2、经营决策机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管理的要求,做好生产经营工作。(5分)

3、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的难易程度,企业保值增值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或有一定增长。(5分)

4、职工收入稳步提高,根据行业特点,职工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或有所提高。(5分)

5、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安全机构健全,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5分)

三、团结协作方面(25分)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分)

2、主要负责人民主意识强,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坚持政务、厂务公开制度。(5分)

3、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互相支持,协调一致,没有推诿扯皮、争权夺利和不团结现象。(5分)

4、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高,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认真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5分)

5、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高。(5分)

四、作风形象方面(25分)

1、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能认真开展职工提案的征集、解答和落实工作。(5分)

2、求真务实,诚信经营,不弄虚作假、急功近利,没有做假帐和偷漏税现象。(5分)

3、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艰苦奋斗,勤俭创业,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和超标准用车现象。(5分)

4、廉洁从业,严于律己,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5分)

5、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联系群众,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生活困难。(5分)


附件3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1、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5分)。

2、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在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方面参与决策(7分)。

3、坚持企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自学不少于两天,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4分)。

4、按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会议有记录、会后有报告。生活会联系实际,每次解决1-2个问题(4分)。

5、按时认真完成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4分)。

6、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有党员培养发展计划。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公示制度。加强对下岗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年度党员评格和党员年度报表、党费管理等工作(4分)。

7、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增党辉、靓党旗”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迎接建党85周年。“七一”前夕,企业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10分)。

8、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目标责任期内党委(支部)书记、副书记上党课不少于1次(4分)。

9、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在企业内部报刊和公开的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企业好的做法和好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4分)。

10、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企业文化。有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活动、有先进典型(2分)。

11、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信访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转办的信访事项,并跟踪落实。对集体上访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到场,做好疏导工作(4分)。

12、企业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各项目标和制度的落实,年内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两次。年终企业领导班子要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并上报市国资委纪委(10分)。

13、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备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支持其履行职责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5分)。

14、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做到“三个不得”、“五个不准”和“七项制度” (5分)。

15、企业产权的变动必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按程序审核报批。坚决杜绝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5分)。

16、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及重要人事任免方面按决策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坚持企务公开,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5分)。

17、以促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企业贯彻执行,维护政政令畅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5分)。

18、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企业领导干部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定期听取纪委关于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5分)。

19、党委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自律情况,按照党章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接受党员的民主评议,落实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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