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 公 室   发表时间:2009-10-22 00:00  
    

郑州市国资委

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郑国资〔2007185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的决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节能20%以上的目标,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批转了由市经委、市统计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国资委联合开展的《郑州市重点耗能行业“百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召开了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行动计划”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和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

当前,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缓解能源约束,是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单位GDP能耗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并将节能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近几年来能源供应趋紧和价格趋升的状况已经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54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7.5%。郑州市工业耗能主要集中在少数高耗能行业,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突出抓好企业的节能工作,对改善企业能源供应紧张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平稳、快速、健康发展和完成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学习宣传“行动计划”精神

各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学习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在企业内部积极开展形势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结合本企业实际关泛宣传我国的能源形式和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节能教育,帮助掌握节能知识和节能意识,并把这种意识渗透到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在企业中营造一种“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企业节能文化。

三、组织制订企业节能实施方案

各有关企业要从立足科学发展,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通过贯彻落实节能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各有关企业按照“行动计划”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本企业的节能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开展能源审计,按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完成节能目标。

四、加强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按照《郑州市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行动计划”安排,市国资委对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建材实业总公司、郑州三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这五家列入“行动计划”的重点企业,将严格按照《郑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其他市属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参照《郑州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二是编制企业节能规划,三是调整合优化产品结构,四是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五是加强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六是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市国资委将对市属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企业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强化企业节能目标管理。这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将进行实地考核,请各企业把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以及明年的工作打算进行整理,做好准备。

附件:郑州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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