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3〕1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组建郑州人民医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扩展我市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进民生持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郑州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3]34号)精神,我委同意组建郑州人民医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公司组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人民医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公司)。
二、组建形式
以郑州人民医院本部为核心,在郑州人民医院宜居健康城医院和郑州人民医院颐和医院的基础上,整合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市口腔医院和黄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院管理公司。
三、经营范围
1.医院投资、收购、管理、托管、兼并、咨询、技术培训等;
2.医疗机构投融资运营、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咨询、医疗技术咨询和人才交流;
3.对医疗器械、设备、药品、信息等投资运营管理,医疗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医疗设备技术开发及转让;
4.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四、注册资本及来源
医院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市人民政府拨付。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医院管理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市国资委为医院管理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医院管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新公司设立后,须及时到我委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