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3-02-04 00:00  
    

郑国资〔2013〕24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发省政府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资考评〔201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本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201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3年3月10日之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

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

联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371——67189060

电子邮箱:zzgzw@sina.com

 

附件: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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