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资〔2013〕2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发省政府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资考评〔201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本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201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3年3月10日之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 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 联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371——67189060 电子邮箱:zzgzw@sina.com
附件: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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