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委机关各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2-07-02 00:00  
   

郑国资2012148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在委机关各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在委机关各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委机关各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218号)要求,决定在委机关各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四个重在”,围绕“全国找坐标、中部求超越、河南挑大梁”的总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构建预警在先、预防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保障,全面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开展季评工作,促进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建立“责任、有序、高效”和“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更好地履行机关行政职能,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努力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季评时间

2012年委机关处室季评工作从二季度开始。每个季度对各处室的整体工作开展评议。

三、季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

委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以及与其他处室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等情况。

(二)依法行政

在法定职权内,有效履行行政职能,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三)服务水平

为基层(或其他部门、处室)、为企业、为群众服务过程中的态度、效率、效果,落实兑现服务承诺,对外形象等情况。

(四)创新工作

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等情况。

(五)廉洁从政

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季评方法

开展机关处室季评工作,坚持量化评价、注重实效、公开透明、激励争先的原则,采取本机关自我评价与专门机关、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基准总分值为100分,实行记分制量化评价排序。具体方法和标准为:

(一)委机关自评

1.机关工作人员评价,权重分值30分。由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对各处室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2.机关中层干部评价,权重分值30分。组织各处(室)长,对各处室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3.机关领导班子评价,权重分值40分。由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处室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委机关自评在新季度开始一周内开展。每季度末各处室要对本季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对照《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见附件)提出加扣分依据和加扣分情况,与新季度开始3个工作日内报委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

在委机关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的加扣分因素(细则见附件),进行加扣分因素的收集和统计。

委机关自评和加扣分工作由委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自评情况和加扣分情况,统计各处室总分并进行排名,经委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研究,在委机关内部公示后,上报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季评结果运用

机关处室季评结果与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干部调整交流挂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内处室被评为我委排名第一的,处室负责人享有评先和获奖的优先权,季评均位于委机关前列(前三名)的处室负责人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年度内一次被评为单位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两次被评为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一般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建议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二)因违规违纪被专门机关(不含委机关)年度内查出的处室直接责任人,应列为交流调整对象。

(三)年度内机关季评均位于第一位的处室,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示范性服务窗口”称号;每次季评均位于委机关季评前列(前三名)的处室,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连续两年以上均为机关第一的处室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任用。

六、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委机关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季评奖惩日常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季评奖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委机关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上来,积极参与、支持,确保季评奖惩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工作落实

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季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处室职责,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尤其要注意主动发现和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正确对待结果

对于每季度处室季评结果要正确对待。工作较好的处室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工作存在明显差距的处室,要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向工作较好的处室学习,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迎头赶上。

 

 

附件: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

 

 

 

 

 

 

 

附件

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

 

为确保季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处室整体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暂行)。

一、加分因素

    1.本单位在完成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中,积极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挥重要作用的机关处室,经认定,一次加10分。

2.在创建国家级卫生、环保、科技、园林、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设先进市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成效明显的机关处室,一次加10分。

3.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的,或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机关处室,一次分别加510分。

4.积极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科学分析形势,发现机遇,创新工作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部门确认或者成效受到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或专家肯定的,一次加10分。

5.创造性开展工作,主动协调,积极运作,工作效果良好并建立长效机制,受到上级领导(国家、省、市)表扬的,一次加5分至10分。

6.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办理基层、企业、群众、首席服务官小组和派驻群众工作队等请办事项时,运转迅速,办结质量高,受到服务对象肯定的机关处室,一次加10分。

7.积极参加上级重大项目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派驻群众工作队、首席服务官小组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受到上级(国家、省、市)通报表彰或相关部门考核优秀的,一次给其所在处室加510分。

8.在全市政府部门政风评议中名列前5名的处室,一次加10分。

9.其他应予加分的因素。

二、扣分因素

    1.相关部门在平时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每次扣10分。

2.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

3.未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消防以及其他重特大责任事故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机关处室实行一票否决。

4.专门机关组织明察暗访发现的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结果等方面的问题,一次扣510分。

5.专门机关组织的社会评价,不满意率达30%5分,达40%10分,50%以上的扣20分。

6.因行政过错导致原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部分撤销、变更或者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间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及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责令履行职责(限期履行职责)的,每件扣10分。

7.在办理基层、群众、企业和首席服务官小组、派驻群众工作队请办事项时,因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问题久拖不解或处理不到位,回复不及时,受到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相关处室5分。造成重复举报投诉或外商投诉的扣1520分。

8.处室公务人员违反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其所在处室实行一票否决。

9.其他应予扣分的因素。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