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国资委厉行节约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表时间:2010-08-05 00:00  
    

郑国资2010149

                                  

关于印发《郑州市国资委厉行节约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

按照郑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郑纪发〔201025号)的要求,现将《郑州市国资委厉行节约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郑州市国资委厉行节约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郑纪发〔201025号)精神,为开展好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建设,解决公务活动中追求豪华、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作风。

二、治理内容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节约指标落到实处,防止超预算支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提前预算,按审批权限审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不按规定地点接待,以及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行各类庆典活动;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宾馆酒店客房供个人使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严禁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违反规定配备、更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机关干部以权谋私,长期借用、租用企业或下属单位车辆;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统计并定期通报单车油耗、运行费用等情况;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和离退休,不准带走原单位车辆;能在现有车辆中调整的,不配备新车;严禁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以及私自驾公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等问题。单位201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不超过2009年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7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迎接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12日至725日)

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在委机关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26日至831日)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予以纠正。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三)迎接检查阶段(91日至1031日)

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111日至1115日)

针对自查自纠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国资委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监察室。

组长:秦晓辉。

副组长:贺纪祥、牛顺民。

办公室主任:薛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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