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表时间:2010-07-30 00:00  
    

郑国资2010147

                                  

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

    为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畅通郑州,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郑治市字〔201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创建平安和谐畅通郑州为目标,以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国资系统全体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素质为重点,营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交通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0年8月1一201083 1日,在我市国资系统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月活动。

三、主要任务

()开展全员教育。公民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文明有序出行,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学习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针对机关和市管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企业“六进”活动,提高全体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共建平安和谐畅通郑州。

()突出教育重点。规范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行车秩序,是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要把公务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作为教育重点人群。通过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文明交通意识,发挥在职人员和公务车辆的模范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带动和影响群众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创新教育形式。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要结合这次学习宣传教育特点要求,充分整合资源,深入广泛开展教育。要以各单位法律机构为主体,扩大教育覆盖面;以培训骨干为载体,培养一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员、传播者和实践者;以开展免费赠送道路交通安全法书籍、宣传页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充分利用广场大屏幕电视、“文艺小分队”、“普法小分队”、  “公益广告”、“普法手机短信”、“法制谜语"等新颖手段,开辟教育新阵地,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要切实加强对“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发挥舆论作用。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推广先进经验。各市管企业、机关各处室、产权市场要及时总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法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司时要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督导拴查力度,促进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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