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企业分配处   发表时间:2009-11-25 00:00  
    

郑国资〔2009250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奋力实现中原崛起,200910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8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职工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把农民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实企业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个方面提出了科学、详实、可行的意见,并就加强领导,形成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力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现将该《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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