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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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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的有关问题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中第十六条: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3个月房租减半;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对于这一政策的实行,流程是怎样的,应找哪个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