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我委召开县(市)和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座谈会
来源:   发表时间:2006-07-11 00:00  
    

为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第15号令)和《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20日上午,市国资委在新密市召开郑州市国资系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15号令暨县市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座谈会,六县(市)国资监管部门、郑州市高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中正副主任主持,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新中到会致欢迎辞,王皓副主任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15号令、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精神,六县二区的代表依次作了发言,李大会常务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王皓副主任指出,国务院国资15号令体现了四个第一,即:第一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台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全面提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指导监督内容。包括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规范国企改革、产权转让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界定和登记、资产统计评估监督、清产核资、综合评价、国企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容制度和法制建设。第一次确立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以立法的方式确定,由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地方国资委据此制定实施办法;在具体业务方面,要求上下级之间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交流培训,对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建立上下级信息网络。第一次明确四种监督制度。即规范性文件的抄报、法规实施的监督、举报案件的查处、重大事项的报告。

关于做好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王皓副主任指出,此项工作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引导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分析当地国有经济现状、发展环境和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国有资本重点进入的领域和调整、重组重点,抓紧时间、高质量地完成本地区、本部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座谈了各自国有经济发展和国企改革的基本情况,表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资委15号令,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国资委的工作,及时上报国资监管信息,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会议达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

最后,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李大会强调指出,第一,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国家所有权的重要体现。国务院国资委15号令旨在保证国资监管指导监督政策法规有效实施,理顺上下级指导监督关系,使国有资产监管的指导监督体系得以进一步确立和有效运转。同时,15号令坚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人职责,鼓励地方国资委探索国有资产监督运营的有效形式,尊重了地方国资委的权利。在省里制订实施办法后我市将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开拓思路,做好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编制工作。我市国有经济大的方向主要集中在“三个行业”,即:公用事业、支柱产业、金融服务业。建设“三个园区”,即:加州工业园区、郑汴产业链区、纺织工业园区。突出发展郑州商都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报业集团、郑州建设投资总公司、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郑州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等一批新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县(市)区要学会横向比较,抓住机遇,创新思维,根据当地政府的工作重点,思考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定位;第三,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在办事人员少、国企改革任务重、各项工作困难多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埋头苦干,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工作干出了一定成效。大家的建议很好,市国资委将在出台15号令的具体实施办法后,准备召开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会议,加大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协调力度,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构建市国资系统的信息平台,畅通沟通渠道,组织国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国资监管机构更加高效廉洁地开展工作,积极为郑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做出贡献。

 

来源:委办公室、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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